各全市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要求,現對做好全市性社會組織2022年度工作報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報范圍

  20221231日前在民政局(或市行政審批局)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年報時間

  從202331日開始至2023531日結束。

  三、年方式及流程

  本年度年報工作采用網上填報與線下材料報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span style=" ">一)網上填報

  1、在線注冊。各社會組織自行通過互聯網登錄山西省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record=istrue),按照附件1進行注冊。2022年度已完成注冊的可直接登錄進行填報,無需重新注冊。

  2、填報資料。注冊成功后,按照附件1要求進行網上填報并提交完成。

 ?。?span style=" ">二)線下報送材料

  網上審核通過后,將法定代表人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社會團體蓋章的符合要求的2022年度工作報告書,報業務主管單位(黨建領導機關)審核作出結論并加蓋公章,將以下材料送至朔州市民政局4009室。(注:直接登記和脫鉤后的社會組織無業務主管單位審核環節,但須經黨建領導機關審核蓋章)

  1、《社會組織2022年度工作報告書》1份(注:雙面打?。?;

  2、《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1份;

  3、朔州市行業協會商會表(見附件2 );

  4、朔州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2022年度報表1份(見附件3);

  5、社會團體需提供全體會員名單(附聯系方式)以及章程;

  6、教育類、職業培訓類、醫療機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或民辦非營利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1 份);

  7、各行業協會商會章程中議定有收取會費內容且2022年12月31日前未更改章程內容取消會費收取的,需向會員公示會費標準,提供公示公告(通過網站、公眾號或公告欄等形式進行公示公告)情況截圖或照片的紙質材料。

  8、其他需要簽字蓋章的補充說明材料1份。 

  (三)材料(PDF)上傳

  線下審核通過后,將符合要求的2022年度工作報告書、法人證書副本和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轉換成PDF格式上傳年報系統。

  (四)慈善組織(基金會)提供和上傳材料

  (1)2022 年度工作報告書(簽字、蓋章);

  (2)2022 年度審計報告和 2022 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僅限于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和未被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填報)。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

  (3)如設有專項基金,須報送專項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情況;

  (4)《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副本、《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5)成立登記時有業務主管單位的基金會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名單見附件);

  (6)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具有慈善組織屬性的社會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要求,需將年度工作報告書和財務會計報告電子版上傳至“慈善中國網”上,接受社會監督。

  (四)年報完成確認

  上述流程及相關報送資料工作完成后,各社會組織負責人至市民政局4009室,在《法人登記證》副本上加蓋社會組織年報印簽,完成年報工作。否則依據未按照規定時限進行監督檢查列入異常名錄。

  四、監督檢查有關要求

  (一)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調整規范會費標準,主動將會費檔次降為四檔及以下,降低偏高收費,禁止違規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并在年報材料中如實填報調整規范收費情況。

  (二)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對社會組織報送的年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抽查審計、現場檢查和其他問題線索核實情況,對不如實年報的社會組織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報的,將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超過兩年(含兩年)未報送年報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三)社會組織年報的部分信息將對社會進行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對于群眾反映的線索,一經查實,將依照社會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四)按照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民發〔2017〕45號)要求,對社會組織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被抽查的社會組織應當積極配合,提供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等其他相應的材料。

  五、年報審查標準

  我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規政策進行年報審查工作。

  (一)社會團體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如發現社會團體存在以上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社會組織存在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罰則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應建未建黨組織或未開展黨建工作的;

  2.未將黨的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黨組織參與社會組織重大問題決策制度寫入章程的;

  3.2022年度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

  4.無特殊情況,未按照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

  5.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負責人超齡、超屆任職的;

  6.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章程核準、負責人備案手續的;

  7.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8.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

  9.會費檔次不在四檔及以下的;

  10.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的;

  11.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

  12.違反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

  13.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社會團體法人設立條件的;

  14.年度工作報告書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5.報送年報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補正的;

  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

  17.2022年度發生違法違規事項被相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

  18.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

  19.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20.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團體章程行為的。

  六、其他相關說明

  (一)報送的年報材料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

  (二)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未整改完成的社會組織,年報不予通過。

  (三)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參加2022年報工作的,將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超過兩年(含兩年)未參加年報的,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七、問題咨詢

  年報業務咨詢電話:0349-2220085

  系統技術咨詢電話:13613447472、13466835744

  聯系地址:朔州市民政局4009室

  附件:

  1、山西省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錄指南手冊

  2、朔州市行業協會商會

  3、朔州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2022年度報表

      

                                                                                       朔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C:\fakepath\附件1:山西省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錄指南手冊.docx

C:\fakepath\附件2:朔州市行業協會商會附表.xlsx

C:\fakepath\附件3:朔州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2021年度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