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按照民政廳、省財政《關于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民發〔2020〕51號)有關要求,決定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農村平均低保標準的15%和20%確定,參照市政府《關于印發<朔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發〔2016〕56號)相關要求,所需資金省財政負擔50%,市財政負擔20%,(市、區)財政負擔30%。

二、2023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全省2022年度農村平均低保標準確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80/人/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105元/人/月。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執行困難殘疾人生活標準,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含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在內的多重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的50%(52.5元/人/月執行。

三、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政府《關于印發<朔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發〔2016〕56號)和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關于印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7〕143號)要求,及時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補貼范圍,規范資金發放和使用管理,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

四、各(市、區)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科學合理測算,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配套經費列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朔州市民政局             朔州市財政局

                           2023年4月24日